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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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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6日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点击:[]

为培养优良学风,维持正常晚自习秩序,加强学院学生管理,引导学生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以下简称数据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引导、督促的原则,出台此管理办法,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晚自习管理制度

1、学院大一和大二所有在校生需在每周周一和周三19:00-21:00上晚自习。

2、学生必须在指定教室上晚自习,由各班班长记录考勤、维持纪律,并向检查人员如实汇报。

3、早退、迟到以及不在本班指定教室上晚自习者扣除综测0.5学分,

4、学生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上晚自习,必须向纪检部提交请假手续(《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或易班请假链接),以便检查。无效假条(请假条应同时具备老师签字和请假章,否则视为无效假条)或没有假条视为晚自习旷课,扣除综测1学分。

5、晚自习期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有老师批准并通知纪检部。

6、点名期间发现替喊到的现象,扣除替喊到同学及缺勤同学综测0.5学分。对伪造假条者,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综测1学分并上报给学院,学院按照学校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7、老师和学生会将不定时抽查晚自习,每周晚自习考勤情况会在下周一公示,并对出勤差的班级以及旷晚自习的同学通报批评。

8、晚自习期间,走廊及教室必须保持安静,严禁打游戏及各种娱乐行为,晚自习期间严禁进食,如有发现,扣除相关同学综测0.5学分。

9、各班级班长负责管理本班晚自习秩序,若班级秩序不佳或无故缺勤人数过多,则扣除班长综测0.5学分。

10、若发现学生干部徇私舞弊,则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并按照学院规定予以处分。

11、每周晚自习缺勤情况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为销假期,若情况紧急未能及时请假,学生可向学院提出销假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销假手续(请假审批表或易班请假链接)交至纪检部,逾期不候。

二、晚自习期间学生考核内容

1、学生必须按时进行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晚自习旷课处理。

2、学生在晚自习期间应查漏补缺,巩固上课所学内容,提高学业水平。

3、晚自习开始后,学生应自觉维持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出入、串座(座位按照学号排序),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4、学生着装应得体,注意文明礼貌,禁止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禁止带各类食物进入教室。

5、学生应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画,并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学院将加强晚自习管理,加大考核力度,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环境。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学院的工作,共创优秀学院。

此管理办法即日起执行。

内蒙古工业大学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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