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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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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就业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5日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点击:[]

一、毕业生生源审核

与毕业生确认。休学、退学、降级、参军、退役等情况要确认清楚、提供材料、及时增减。

本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一般也为高考所在地,为其生源所在地。若两地不一致,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以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在同一地区以高考所在地为准。

研究生入学前未间断学业或大学毕业后户口仍在学校集体户的,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已在工作地落户并办理身份证和户口的,以现户籍地认定为生源所在地。

在学期间,若父母户籍地变更,毕业生希望落户至父母现居住地,须提供父母现居住地户口、当地公安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经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方可变更生源地。

二、下发就业协议书、推荐表

由教育厅制订,每个毕业生一式四份,唯一编号,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要求毕业生妥善保存就业协议书,原则上丢失不补。

三、《就业协议书》的补办

1.如《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持原空白《就业协议书》(四份)和院系签署意见的书面申请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更换。

2.未签订的空白《就业协议书》丢失,由毕业生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遗失经过,院系经调查确认后,在书面申请上签署审核意见,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再次核实并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挂失报纸,方可办理补办手续,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标注“遗失补发”字样。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丢失,由毕业生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说明情况的公函,经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实后,毕业生方可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与原单位补签协议。

4.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再以其它方式欺骗学校重新领取《就业协议书》,新签协议无效,并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空白协议书收回;签单位的如未注明考上研究生协议书自动解除,需要与用人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否则按就业处理。

四、填写、签订《就业协议书》须知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毕业生本人基本情况由毕业生据实填写;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学生入学时所学专业全称(如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不得简写、误写;培养方式为统招;学制正常本科4年,专升本为2年;不应漏填毕业生签名和日期。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单位名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填写别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一定要填写详实、真实,单位性质务必填写;档案转寄详细地址要清楚填写用人单位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详细地址,以便用于学校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请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

3.学校意见栏: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由学校统一规定;院系意见由学院党总支盖章;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章。

4.备注栏: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条款或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可加入备注栏。口头协议无效。为防止欺诈和违约纠纷的发生,一般应由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律以学校签章认定的印有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2.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除认定与最先签订的用人单位的协议生效外,其它一律按违约处理。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书生效有其它约定条款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以口头形式的协议或约定,一律不予承认;约定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4.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的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备注。未告知、未协商由于研究生录取而造成违约的,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5.毕业生需要将就业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的,邮寄应采用挂号的方式,送交应亲自面交用人单位,邮寄或送交的收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按违约处理。

7.《协议书》生效后,各方要严格履行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如确有特殊情况,一方提出违约,应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违约

《协议书》生效后,用人单位如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出终止协议,视为用人单位违约。用人单位应与毕业生协商解除用人关系,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返还《协议书》。学校审查情况属实后,毕业生可领取新《协议书》。

用人单位提出变更协议但无需变更单位的,征得毕业生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材料,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情况属实后发放新的《协议书》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实情补签《协议书》,并将原《协议书》退回学校。

《协议书》生效后,毕业生提出变更协议即视为毕业生违约,毕业生本人需提交违约申请,说明违约原因,出具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材料并返还《协议书》。

提出违约的毕业生在招生就业处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就业协议书补发申领表》,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报招生就业处审核批准后,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十五天无异议后,毕业生可重新领取《协议书》。

对于与用人单位签约后,被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组织部选调录取的毕业生,不按违约处理。

毕业生在解除协议过程中遇到问题,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不得有损害用人单位及学校利益和声誉的行为,否则学校将不予受理解除协议手续。毕业生违约,且无法取得用人单位谅解的,按原协议派遣。未经批准擅自违约的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办理派遣手续。

毕业生违约对用人单位、学校和其他毕业生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维护多方利益,凡办理过一次违约手续的毕业生,再次出现违约情况,原则上学校将不予派遣。

对办理违约手续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就业工作人员和毕业生,学校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生签订的协议书要及时上交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七、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1、学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与管理

(1)学生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

(2)学生档案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有关单位应在学生毕业前将相关档案材料移交各学院归入学生档案。

(3)归档材料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登记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录取通知书、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成绩单、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价表、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健康体检表、奖惩材料等。

2、学生档案的交接与转递

(1)毕业生离校后,各学院应及时与招生就业处进行档案交接,并履行交接手续。毕业生档案由招生就业处依据就业情况通过特快专递、派人送达等方式转递。

(2)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允许自带。如遇特殊情况,须提供单位调档信函及来人证件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档案寄发、送达、领取前,需对档案进行密封处理,每份档案的存根与回执对应存档,以备核查。

(4)升学毕业生的档案依据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件转递。

(5)申请派遣的结业生,如需转档,可由结业生本人向学校提出转档申请,档案转至申请地,档案中不配入“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登记表”;未申请派遣及未提交转档申请的结业生,档案由所在学院统一管理,待取得毕业资格并换发毕业证后,根据本人申请转递。

(6)大学生服务西部等基层就业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要求转递或暂存档案。

(7)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原则上由学校转至其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

(8)因故被退回的学生档案,需提供核实后的转档地址办理转档手续;退档后半年内毕业生未提供有效转档地址的,学校将重新转档到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

3、学生档案的查询和调阅

(1)学生档案作为机要文件保存,原则上不外借、不对外查阅。

(2)如有关单位调阅学生档案,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核实无误后,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后,可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调阅。

(3)学生档案的转档存根在学生毕业两年后转至校档案馆,如需查询须提供介绍信及有效证件。

八、改派

已签协议并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调整就业单位,需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需持以下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1)毕业生原就业单位同意毕业生调整改派的公函。

(2)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

(3)派遣至原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档案中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4)毕业生调整改派的书面申请。

(5)毕业生本人填写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调整改派审批表》(从内蒙古工业大学就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报到证丢失补办

已办理就业手续但报到证遗失,需要办理补发报到证手续,毕业生需持以下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1)毕业生需提供档案中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2)毕业生需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挂失报纸(就业报到证编号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编号为准)。

(3)毕业生本人填写的《内蒙古工业大学往届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发申请表》(从内蒙古工业大学就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内蒙古工业大学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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