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内党发〔2021〕30号)、《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进“五育并举”“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方案》(党发〔202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五育并举”,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将美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学生自觉增强文化主体意识、强化文化担当的新面貌。
2.坚持面向全体。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让所有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形成特色突出、形式多元的新局面。
3.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整合校内外美育资源,积极利用内蒙古区域艺术文化教育资源,统筹管理,全面提高普及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推进专业艺术教育改革发展,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美育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学校美育工作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和场馆设施明显加强,美育工作推进机制和教育教学评价体系日益完善,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大幅提升,逐渐形成多样化高质量的美育体系。
二、任务举措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美育中心,下设在教务处,整合校内资源,形成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同时聘任一定数量的校内外专任教师、行业专家学者。建立由教务处牵头,研究生院、校团委、党委学工部等部门和各学院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公共美育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切实保障美育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1.提升美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把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支持教师访学进修和攻读学位,搭建学校与企业、社会组织的合作交流平台,鼓励教师到相关行业、企业等专业岗位实践锻炼,加强艺术类“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
2.加强考核与激励。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为美育教师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提供支撑。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美育实践活动等第二课堂指导计入工作量。
(三)加强普及艺术教育
1.落实美育教育教学要求。将美育纳入培养方案,面向全体学生普及艺术教育,加强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各专业培养方案明确美育目标,学生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中修满至少2个学分的公共艺术类课程方可毕业。
2.丰富普及艺术教育课程资源。不断完善美育课程体系,发挥艺术类专业特色优势,丰富拓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类课程资源建设,引进优质公共艺术教育在线资源,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校本美育精品在线课程,并面向师生开放。
3.开展美育研究与教学改革。依托教学类改革立项,支持教师从美育教学全过程、全方位进行探索,挖掘不同学科所蕴涵的丰富美育资源。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的美育功能,深入挖掘自然学科中的美育价值,开展中华美育精神研究。深化美育课程教学改革,鼓励使用虚拟仿真实验、实物图片展示、线上多媒体体验、信息交互体验、环境设施等美学教育传达方式。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学科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
4.推动美育协同育人。积极探索校、政、企协同开展美育工作的机制,将美育教育拓展出校园,发挥各自优势,为学生提供广泛的美育平台。有机整合艺术类学科专业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
(四)丰富美育实践活动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美育培根铸魂的基础,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充分挖掘内蒙古自治区地域传统文化特色,在传统文化艺术的提炼、转化、融合上下功夫,让广大青年学生在艺术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的精髓。
2.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完善相应管理办法,促进美育教育活动的多元化、常态化。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文化节等活动,大力推进主题性艺术创作活动,营造富有传统文化韵味、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
3.提升美育活动品质。充分利用艺术类专业平台和社会艺术资源,把博物馆、音乐厅、美术馆等场馆作为学校美育实践基地,邀请社会文化团体、文化艺人进学校为学生表演、授课、讲座,指导学生开展美育活动,通过持续不断高品位系列活动,提升学生艺术素养。
4.加强艺术社团建设。加大艺术团成员挖掘、选拔、培养力度,鼓励更多学生根据兴趣爱好加入艺术社团,为学生提供才艺展示平台和艺术素养提升机会。鼓励各类艺术团体参加国内外各类艺术比赛,以赛促建、以演促建,提高学生艺术教育荣誉感,扩大学校影响力。
5.强化服务社会。依托对口定点帮扶、支教扶贫、社区服务等,组织开展艺术展演交流、文艺慰问汇演等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传播美育成果,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五)发挥好艺术类学科专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发挥现有的建筑学、设计学等博硕士一级学科,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学校公共美育教育教学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开展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艺术展演、讲座报告等,提升学生美育素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美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形成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学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经费与设施保障
健全经费投入机制,设置美育专项经费并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将美育场地、器材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建设规划,加强校内艺术活动场地建设支持力度,完善美育器材补充机制,以满足艺术教育教学和大型艺术活动需求。
(三)完善美育评价机制
制定符合美育特点的质量标准和评价方式。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工作,注重教学过程和效果评价。加强美育工作教学检查和督导。加强教学督导,规范美育课堂教学,提升美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