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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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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点击:[]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的任务之一,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我院团总支在我院党组织的领导下,努力做好推优工作。为使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疫情期间“推优”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组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的具体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标准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团组织关系在我院且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本人志愿入党,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

3、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受到青年拥护。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一年级学生按照大一上学期各科成绩加权计算后的结果在班级排名前1/2(不含四舍五入)且无挂科;

二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大一下学期)在班级排名前1/2(不含四舍五入),挂科课程(大二上学期)不超过1门(含1门);

三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大二下学期)在班级排名前2/3(不含四舍五入),挂科课程(大三上学期)不超过1门(含1门);

四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大三下学期)在班级排名前2/3(不含四舍五入),挂科课程(大四上学期)不超过1门(含1门)。

研究生无挂科、无学术不端情况,在科研方面有一定的成果。

7、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理论、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表现积极。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不认真参加完成学院各项活动的同学,酌情考虑其推优资格。

8、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坚持原则,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9、注重理论学习,坚持参与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并发挥带头作用。在上一个学期内,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整体学习率低于70%的同学,酌情考虑其推优资格。

10、经新生团校培训,成绩合格,取得团校结业证书。

11、因违纪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当年不予考虑,若处分期以后进步明显,表现突出者可酌情考虑。

12、候选人应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3、对符合“推优”条件的,且在防控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团支部应优先推荐。

二、推荐时间

20205月。

三、推荐名额

团支部推荐人数不多于4人(可以为4人)。

四、推荐步骤

1、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总支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学院团总支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原则上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团总支书记、班主任应该参加大会。

2、受疫情影响,团支部自行选择网络平台,在线上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公布推荐标准和具体要求。

3、组织全体团员酝酿推荐对象并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团员民主评议情况及讨论意见确定推荐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推优人数,一般按团支部人数的6%差额)。

4、团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到会人数必须占支部人数的80%以上,采取线上无记名群投票,候选人不参与投票,在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得票多者可确定为被推荐者;在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确定为被推荐者。被推荐者在支部大会结束之后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1)交予各支部团支书上报学院团总支审核。各支部团支书在支部大会结束之后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推优会议记录》(附件2)和《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推优名单汇总》(附件3),由班主任确认后签字,送交学院团总支。

5、学院团总支审核通过后,被推荐者名单将在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6、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总支会组织被推荐者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团总支指定专人开展调查核实,在调查清楚前暂缓推荐。

7、团总支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备案,同时,由各党支部开展培养、考察。

8、团总支、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我院团总支提出推荐意见,校学生会干部可由校团委提出推荐意见,争得被推荐人所在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后进行推荐。

五、推优工作纪律

1、坚持原则,掌握标准。

2、严格考核,认真把关。

3、实事求是,严肃认真。

4、对党负责,不徇私情。

六、其他说明

1、我院团总支建立推优工作档案,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将推优工作情况及时向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汇报。

2、待本次推优工作结束后,学院团总支及时总结,向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3、受疫情影响,特殊情况,学生没有返校,涉及相关班主任签字的表格,由团支书将电子版表格发给班主任,班主任打印、签字后拍照返回给团支书;涉及团支书、班长签字的表格,可直接用电脑打字即可,不必须手签。


内蒙古工业大学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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