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1
  • 1
  • 1
  • 1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团学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点击:[]

班级

将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9月9日本科生完成系统提报,并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至能动大楼108学工部。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分为特殊困难(A级)、困难(B级)和一般困难(C级)三个档

(一)特殊困难(A级)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困难(B级)主要指学生及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三)一般困难(C级)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三、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学生是否是属于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水平以及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家庭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上学人数、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情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

四、认定工作程序

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具体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具体如下:

)个人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本科学生通过学生管理系统或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新生应及时向学院提交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信息及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属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学生,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交由学院审核,复印件由学院存档备查;在校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在规定时间内系统中填写或修改《申请表》等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后提交申请。

(二)学校认定。首先由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回收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初步提出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的形式组织民主评议,按规定对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认定等级;由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在系统中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出的学生名单

(三)结果公示。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如师生有异议,可向本院认定工作组提出异议,原则上接到异议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具体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国家资助资金发放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班级提高政治站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程序规范,根据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结合学生在校期间日常生活及消费等行为表现综合考察精准评定。

(二)保证认定工作全过程透明公开并留有必要的工作痕迹

(三)认定工作无名额限制,但认定名额不得小于班级人数的30%。


附件:1.本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在线申请操作说明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在线申请操作说明


第一步点击内蒙古工业大学主页左方办事大厅”。




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七位的前六位。因为此账号同学校门户通用,如有学生更改过密码可与一卡通中心联系找回。

第二步点击学工管理系统进入困难生模块申请。


第三步:详细完善基本信息(也可在基本信息模块中修改)、完善家庭成员(可添加多位成员)、校外资助(可添加助学贷款等多项资助信息)、申请信息等重要内容。


第四步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第五步打印报表交学院备案



上一条:数据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自治区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办法

关闭

新城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邮编:010051

金川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 邮编:010080

准格尔校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邮编:010321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 © 2019 imut.edu.cn
  • 蒙ICP备050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