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自治区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自治区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决定针对本科生开展2023年国家、自治区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额度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5000元;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6000元、4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标准4000元,二等标准3000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退役士兵不占用国家助学金名额,无需参评,按照每人每年3300元发放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分十个月(除2、8月),按月发放。
二、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附件2)。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例分别参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国奖、区奖:2023年10月10日18:00前;励志、助学金:10月10日18:00
(二)报送地点:能动大楼108
学工邮箱sjxyxsgzswb@163.com
(三)报送材料: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需附证明材料、学生个人事迹材料、各一份。将所有材料及审批表电子版打包以班级加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学工邮箱sjxyxsgzswb@163.com。同时在学工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注:无需送至能动大楼108)
2.申请自治区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以班级加姓名方式发送至学工邮箱sjxyxsgzswb@163.com。同时在学工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注:无需送至能动大楼108)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2023-2024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或通过学工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后在线打印上述申请审批表,交至能动大楼108学生工作事务部。(注:无需提交至邮箱)
四、其他要求
望各班级高度重视国家、自治区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班长需联系班主任,按照名额分配表公平分配,并填写班级评选结果(附件9,10)送至能动大楼108,进一步加强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宣传工作,严格履行评审程序,确保评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备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各类奖助学金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23-2024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2023-2024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8.XX学院选报XX奖学生个人简介
9-11.2023-2024学年国励、区奖、区励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