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1
  • 1
  • 1
  • 1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团学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学生查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8日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点击:[]

为强化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创建良好学风,培养优秀人才,维持正常上课出勤秩序,使学生能合理高效地学习,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以下简称数据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引导、督促的原则,特出台此管理办法,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查课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课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记录。

2、查课条均为内蒙古工业大学信纸的二分之一大小,若规格不符则按缺勤记录。

3、查课时,查课条一人一条,不允许他人替交,若出现替交情况,替交人员也将按缺勤记录。

4、请假的同学须上交请假手续(《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请假审批表)或易班请假链接),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请假一律不予认可。

5、查课总结每周在内工大数据学院团总支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并在电力大楼十四楼团学公示栏公示,每周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为销假期,若情况紧急未能及时请假,学生可向学院提出销假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销假手续(请假审批表或易班请假链接)交至学习部,逾期不候。

6、对查课总结有异议的同学请在查课总结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学习部负责人,逾期不候。

二、查课考核办法

1、在查课过程中,学生干部主要负责指导及监督,从而减少缺勤、舞弊现象的发生,若发现学生干部徇私舞弊,则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并按照学院规定予以处分。

2、查课缺勤者缺勤一次记旷课2学时,在期末综测中按每学时扣除综测0.5学分累加,发生缺勤三次或三次以上将上报学院团总支,累计缺勤20学时以上(含20学时)学院将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予以处分。

3、舞弊按每学时扣除综测0.5学分累加。

①每人只允许交一张查课条,并登记自己的姓名、班级和学号(不按上述规定均记为舞弊)

②替他人上课(替课人员和被替课人员均记为舞弊)

③查课人员认定的其他舞弊行为

4、在查课现场与查课人员发生冲突或在查课后对查课人员实施打击报复。此行为按每次扣除综测1学分累加,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团总支。

5、在查课后通过不正当手段篡改查课结果,此行为按每次扣除综测1学分累加。

6、对伪造假条者,学习部将给予批评教育,一次扣除综测1学分并上报学院,学院按照学校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学院将加强查课管理,加大考核力度,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学院的工作,共创优秀学院。

本管理办法由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负责解释

此管理办法即日起执行

内蒙古工业大学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2019年11月8日

上一条: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下一条: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

关闭

新城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邮编:010051

金川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 邮编:010080

准格尔校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邮编:010321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 © 2019 imut.edu.cn
  • 蒙ICP备050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