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优良学风,引导学生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提高专业学习水平,维持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同时进一步规范材料上交相关规定,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引导、督促的原则,特出台此管理办法,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考勤表上交规定
1.大一、大二和大三各班级须在每周五18:20前将考勤表交至学生工作事务部(电力大楼1403)。
2.各班级学习委员须将每节课缺勤人员如实填写在考勤表中,不可包庇同学。如有请假的学生,请先在考勤表中做出标注,待上交考勤表时将该生请假手续(《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请假审批表)或易班请假链接)一并上交至学生工作事务部(电力大楼1403)。
3.未按规定上交考勤表的班级,一次扣除该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综测0.3学分,并酌情减少此班级评奖评优名额。
4.学生工作事务部将实时记录各班级考勤表上交情况,并定期进行汇总,以作为各班级评奖评优名额分配的依据。
5.考勤表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签名,如发现未经老师同意私自代签的现象,一次扣除该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综测1学分。
6.每周考勤情况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为销假期,若情况紧急未能及时请假,学生可向学院提出销假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销假手续(请假审批表或易班请假链接)交至学生工作事务部,逾期不候。
7.若班长或学习委员有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
8.对伪造假条者,学生工作事务部将给予批评教育,一次扣除综测1学分。
二、其他材料上交规定
1.各班级负责人应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上交到学生工作事务部(电力大楼1403)或学生活动室(电力大楼1408)。
2.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材料的班级,一次扣除班级班长及团支书综测0.3学分,并酌情减少此班级评奖评优名额。
3.学生工作事务部将对各班级上交材料情况做出实时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作为各班级评奖评优名额分配的依据。
4.如有材料需由班主任老师签字的情况,请及时与老师取得联系,若班主任老师不在校内,可在班主任老师同意的情况下,由其他老师代签,这将不作为延迟交材料的理由。
学院将加强考勤管理,加大考核力度,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学院的工作,共创优秀学院。
此管理办法即日起执行。
内蒙古工业大学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2019 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