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1
  • 1
  • 1
  • 1
工大党史教育相关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史学习教育 任务细化表(2021年8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  点击:[]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现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任务细化表(2021年8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切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党史学习教育任务细化表

20218月)

工作项目

时间

学校党委工作进度

院处级党组织工作要求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学习教育

1.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自学的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专题学习建党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红岩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特区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伟大精神,回溯宝贵精神产生的历史背景形成过程,深入挖掘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1.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自学的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专题学习建党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红岩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特区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伟大精神,回溯宝贵精神产生的历史背景形成过程,深入挖掘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

1.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七一勋章”获得者和全国“两优一先”模范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的高尚品质和崇高精神。

2.持续开展以党史为主的“四史”学习教育宣传,将四史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按照全年学习计划常抓不懈。(贯穿全年)

3.将党史学习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化学习教育方案。(贯穿全年)

1.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七一勋章”获得者和全国“两优一先”模范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的高尚品质和崇高精神。

2.持续开展以党史为主的“四史”学习教育宣传,将四史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按照全年学习计划常抓不懈。(贯穿全年)

3.将党史学习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化学习教育方案。(贯穿全年)

开展活动

充分利用学校党委讲师团进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理论宣讲,适时邀请自治区党委讲师团进校宣讲。

做好学校党委讲师团成员邀请、宣讲工作。

1.组织广大教职工观看中央新闻媒体、学习强国平台等播出的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系列宣讲报告会和专题宣讲视频等。

2.组织党委讲师团开展分众化线上线下宣讲,适时邀请自治区党委讲师团进校宣讲。

1.组织广大教职工观看中央新闻媒体、学习强国平台等播出的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系列宣讲报告会和专题宣讲视频等。

2.邀请党委讲师团开展分众化线上线下宣讲。

“我为师生办实事”

实践活动

围绕“书记、校长开局项目”组织一次项目中期研讨会,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举措开展分析总结,明确项目完成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1.组织一次“我为师生办实事”中期成果交流会,围绕办实事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工作举措等开展分析总结。

2.做好“我为师生办实事”阶段性进展成效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展示通报办实事、开新局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

3.挖掘展示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成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学科发展与服务社会双向融合。

1. 组织一次“我为师生办实事”中期成果交流会,围绕办实事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工作举措等开展分析总结。

2.做好“我为师生办实事”阶段性进展成效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展示通报办实事、开新局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

2.挖掘展示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成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学科发展与服务社会双向融合。

宣传报道

每周

1.充分利用学校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广播站、宣传橱窗等平台载体,深入宣传党中央精神和有关部署,传达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和学校具体工作要求。

2.总结各单位各部门“我为师生办实事”阶段性进展成效,将办实事、开新局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报送给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六巡回指导组、自治区教育厅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3.科学利用校园和校舍内外空间,抓好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专题知识宣传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4.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宣传,持续打造好“党史学习教育进行时”“学习讲堂”“内工大朗读者·百名党员读党史”等品牌。

5.提升品质,扩大影响,积极与内蒙古日报、学习强国等校外媒体联系,加大宣传力度。

1.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党中央精神和有关部署,传达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和学校具体工作要求。

2.总结、凝练本单位本部门“我为师生办实事”阶段性进展成效,将办实事、开新局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送给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3.宣传师生党员、干部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及时反应进展成效。


督导检查

整月

1.检查督促院处级党委(党总支)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学习情况。

2.检查院处级党委(党总支)是否开展了“我为师生办实事”中期成果交流会。

按照督导检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好各项工作,积极配合督导检查。



上一条: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调度会的通知 下一条: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党史学习简报第三十六期

关闭

新城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邮编:010051

金川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 邮编:010080

准格尔校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邮编:010321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 © 2019 imut.edu.cn
  • 蒙ICP备050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