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中心、各部门:
2021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节日期间加强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就过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开展廉政提醒、纪律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纪律红线意识,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做到令行禁止,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
二、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履职尽责
节假日期间,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互相宴请,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和餐饮浪费;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实物等节日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微信红包、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出现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
三、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持续纠治“四风”
学院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的监督检查,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内蒙古工业大学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党支部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