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对学生夜不归宿行为的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学院特出台此管理办法,请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学生夜不归宿行为判定标准
1.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通宵未回宿舍就寝;
2.学生节假日未登记离校信息,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通宵未回宿舍就寝。
二、夜不归宿的人员信息名单报送及请假流程
1.名单报送
学生公寓管理员负责登记晚间查寝时夜不归宿人员名单,每周记录并报送学生工作事务部(电力大楼1403),学生工作事务部统一通报夜不归宿及销假情况。
2.请假流程
(1)学生被查到夜不归宿后,需在当晚及时联系学生公寓管理员进行销假,销假时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并进行登记。若未按规定登记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按照学校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2)学生因事、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造成的夜不归宿,学生应提前出具由班主任老师审批通过的请假手续(《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请假审批表)或易班请假链接)并报备。请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本楼学生公寓管理员、学生工作事务部各一份。
(3)双休日主动要求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应由本人如实填写《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周末离校长期假条》,内容包括家庭详细地址、家长的联系电话等学生基本信息,(假条一式三份:本人、本楼学生公寓管理员、学生工作事务部各一份)。节假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填写《小长假假期去向表》(假条一式三份:男生、女生宿舍管理员各一份、学生工作事务部一份)。
三、学生夜不归宿的处理规定及销假流程
1.未经批准擅自夜不归宿者,离校期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未办理任何手续在校外住宿者,一经发现,学院按照学校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并通知家长。学生擅自在外居住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生夜不归宿一次扣除综测0.5学分,一个月内夜不归宿3次及以上将告知家长和班主任。
4.如在夜不归宿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冒名顶替者,给予冒名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批评教育并分别扣除综测0.5学分;对伪造假条者,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综测1学分并上报给学院,学院按照学校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5.每周夜不归宿情况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为销假期,若情况紧急未能及时请假,学生可向学院提出销假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销假手续(请假审批表或易班请假链接)交到学生工作事务部,逾期不候。
学院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加大考核力度,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住宿氛围,同时为大家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学院的工作,共创优秀学院。
此管理办法即日起执行。
内蒙古工业大学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
2020年10月21日